• VIP标识上网做生意,首选VIP会员 | | 设为主页 |WAP浏览 | RSS订阅 | 我要采购
南浩制药化工设备网
商务中心
商务中心
发布信息
发布信息
排名推广
排名推广
  •  首页 
  •  供应 
  •  求购 
  •  公司 
  •  展会 
  •  资讯 
  •  招商 
  •  访谈 
  •  技术 
  •  人才 
供应
求购
公司
展会
资讯
招商
访谈
技术
人才
高级搜索
资讯专题: 七月围城  八月流火  40届药机会  九月未央  十月授衣  十一物语  十二新春
专题检索:   降膜蒸发器 全自动杀菌滏    胶体磨    干法制粒机   干燥设备       更多
您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 > 政策法规 > 正文

“十二五”是重要的发展机遇期



发布日期:2010-09-21 浏览次数:183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南浩制药化工设备网】近期,一直计划出台的“十二五”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已经结束了行业协会和学会的征求意见阶段。对于中国药品流通行业来说,“十二五”是重要的发展机遇期。

    商务部市场秩序司诚信建设指导处处长王胜利指出,随着世界医药市场迅速增长融合以及我国医药卫生事业改革发展和推进,我国药品流通行业将呈现稳步增长态势,药品流通行业必须要适应国际国内新形势的变化和要求,抓住机遇,锐意改革,实现历史性的转折。

    据记者了解,商务部将重点解决集中度不高和终端垄断的问题。商务部将协同医保主管部门实现患者凭处方到药店购药等有关规定,并加快赋予符合条件的零售药店医保定点资格。与此同时,商务部将配套“十二五”规划出台多项政策,提高集中度。

    商务部在制定规划草案时要求各省市要根据本次规划的纲要,综合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和体制改革情况、城乡建设规划、人口增长和密度状况、群众购药需求、药品流通行业现状等情况,制定本省市2011~2015年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

    “十二五”思路初定

    在药品流通企业中,只有很少一部分药品批发企业在部分地区和大城市建立了药品流通现代物流中心,大部分企业日常药品流通的收发核对都是依靠人工,药品的整个流通供应链缺乏应有的整合,物流的运作模式、管理水平、营运效率方面与发达国家都有很大差距。同时,药品流通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滞后,制约了药品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因此,王胜利表示,我认为推动药品流通行业改革与发展应当坚持以下几个原则:一是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商务部将突出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划管理及政策制定等方面的引导作用,发挥好市场机制在药品流通中的作用,逐步提高行业集中度和流通效率。

    二是想方设法完善法制,确保企业规范经营,保证药品质量安全。要完善药品流通各环节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建立违规惩戒和退出机制,规范市场秩序,保障用药安全。

    三是利用科技提高药品保障运营能力和流通效果。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提升信息化水平,加强标准化建设,构建药品流通全过程监管,提高流通效率。

    四是加强城乡统筹,保证边远地区药品供应。在此过程中要发挥公共财政的作用,保障农村和边远地区药品配送网络和零售体系建设,确保城乡协调发展,稳步提高农村、边余岛等用药的可及性。

    五是改善药品流通行业发展的外部环境,加快改革以药养医体制、不科学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等不利于药品流通行业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革除地方保护主义和政治歧视,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据记者了解,商务部欲通过“十二五”规划在中国建立一个高效公平的现代药品流通体系。王胜利表示,未来我国药品流通体系现代的高效药品流通体系应该具有六项特征:第一,组织化程度比较高,有利于公平竞争的药品流通行业的集中度;第二,现代医药物流效率比较高;第三,连锁药店覆盖面更为广泛,因为连锁药店经营方式的先进性,某种意义上是在帮助政府管理药品的质量,监管药品流通行为;第四,拥有可追诉药品流向的较为发达的药品流通信息化体系;第五,具有较为完善的药品流通法律制度和执法监督机制;第六,建立与用药有关的医药卫生制度和合理的价格形成机制。

    推进体制改革打破终端垄断

    在王胜利看来,如果不解决体制机制的问题,集中度就很难提高。

    因历史和体制等多种原因,我国药品销售形成两个不同的市场格局:市场竞争较为充分、药价较为低廉的社会零售药店的销售只占国内药品市场的20%左右;而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销售约占全社会药品销售总额的80%,控制了绝大多数药品零售终端业务。王胜利指出,药品的终端市场被分割,公立医院占据80%的药品销售,由于“管办不分,以药养医”再加上药品的限行定价机制,客观上促使流通环节过多,群众用药安全仍然存在一定隐患,今后围绕药品流通行业外部和体制性的建设将非常重要。

    据记者了解,一些中小批发企业,或者药品经营的居间人靠代理几个高价产品,依赖于与医疗机构关系,实行高进高出高回扣的经营方式,倒买倒卖税票,也助长了行业不正之风,进出口领域也出现低价倾销,侵犯知识产权的现象。

    同时,农村人口占全国人口的70%,却只有不足全国总数30%的零售药店,边远地区用药困难,农村游医药贩仍然很猖獗,药品购销渠道混乱,制约了药品流通企业的发展。

    为了解决“以药养医”体制和改进医保付费机制,加快落实“医药分开”,商务部计划在公立医院改革和鼓励社会力量办医疗机构的新形势下,借鉴国际经验,探索医药分业,促进医疗机构门诊药房的社会化。

    与此同时,“十二五”将提倡并推促新建基层医疗机构(乡、村卫生院、室和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站)不再新建药房,发挥现有零售药店在医改中的便民作用;鼓励发展药品流通中介服务,探索引入第三方药品利益管理机构,参与到药品流通的各个环节,提供服务,协调各方关系和平衡各方利益。

    改善融资环境推动兼并重组

    据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司长向欣介绍,根据“十二五”规划,到2015年,通过鼓励支持企业兼并重组和充分的市场竞争,培育1~2家年销售额过千亿的跨地区全国性的大型医药商业集团;20家年销售过百亿的区域性大型医药企业。药品批发“百强”企业年销售占全行业年销售总额80%以上。

    据记者了解,商务部将通过严格的市场准入,每个地级市培育2~3家具有一定实力和现代医药物流能力的批发企业,形成全国性集团企业为龙头,区域性企业为主体,地市级企业为基础的遍及城乡的药品流通网络,充分保障群众用药的可及性和安全性。

    在征求意见的过程中,企业对于每个地级市培育2~3家企业做法有所担心。据参与征求意见的行业协会反映,应该鼓励大小企业一起竞争,如果限定两三家企业,难免会造成审批障碍。
为了解决由此产生的“地方保护”等问题,商务部计划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药品流通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打破地方封锁和垄断,鼓励公平竞争,实现优胜劣汰,促进药品流通资源的有效整合;鼓励和支持全国性和区域性的优势药品流通企业通过收购、兼并、联合、参股、控股等方式,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和国际化经营,向下延伸批发销售网络,实现基层网络的有效覆盖,提高农村和边远地区的药品供应保障能力。

    与此同时,多部门将联手改善药品流通企业的融资环境,引导鼓励企业利用产业基金、融资担保、信用保险、上市融资、应收账款和仓单质押以及外资等多种金融工具和方式,加速结构调整,发展现代医药物流和连锁经营,支持企业科技创新、节能降耗、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建设。


  • 下一篇:中非贸易快速发展 巨大商机待发掘
  • 上一篇:基本药物降价将出台 对307种药品制定基准价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 返回顶部 ]
相关资讯
  • 社会办医热潮涌动 买医院成投资者
  • 食药监总局简化医疗器械重新注册流
  • CFDA加强中药鳖甲质量监管严防病死
  • 甘肃省食药监局:药品零售店禁售终止
  • 单独二孩何时“落地”?各地进展不一
  •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注销汉
  • 《关于加快推进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
  • 战略亏损还是资本回报 社会办医面
  • 战略亏损还是资本回报 社会办医面
  • 北京将医养结合:医院有望获养老床位
共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卫生部:老年痴呆症规范名称是“阿尔茨海默病”
    • 卫生部:老年痴呆症规范
    卫生部:农村大病医保扩至20种重病
    • 卫生部:农村大病医保扩
    人社部:目前没有考虑过要提高医保个人缴费比例
    • 人社部:目前没有考虑过
    六部委要求大病保险先行试点逐步推开
    • 六部委要求大病保险先

推荐资讯

    • “医院”成投资新宠PE药企疯狂涌入
    • 捐献器官先移植给谁?下月起计算机自动分配
    • 湖南成立首家应急药品供应基地 保障供应能快速响应
    • 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部分医疗器械变更审批和质量管理体系检查职责调整有关事宜的通知
    • 专家称我国基药制度缺顶层设计 降价死频现
    • 国家级“现代海洋生物产业示范基地”落户大连
    • 医院自制药 十余年锐减六成
    • 遏制医疗腐败 网御星云推出防统方管理解决方案
    • 10个医药广告彻底“闭嘴”产品被停售列入黑名单
    • 人大委员冯淑萍:食品药品检验合格才可上市

点击排行

供应 | 求购 | 公司 | 展会 | 资讯 | 招商 | 访谈 | 技术 | 人才 |
  
网站首页 | 网站推广 | 诚信规则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留言 | 广告服务
客服热线:0571-89003787 |客服:

浙公网安备 33010502006178号

浙ICP备10041734号

  免责声明:本网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本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误证责任。